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、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,现将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,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,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
学校依据各足交 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2024-2025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生比例进行名额分配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大学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;
2.申请者在满足《足交 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,还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家庭经济困难、生活简朴。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,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。
(二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%(含40%),没有进入前40%,但达到前50%(含50%)的学生,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方可申请。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%-50%(含50%)之间的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,通过足交 审核并出具加盖足交 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。
三、评审程序
1.个人申报。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,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,如实介绍德、智、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。
2.推荐意见。班主任或辅导员针对奖学金申请者日常表现,填写推荐意见。
3.足交 初评。足交 评选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,经足交 集体研究确定足交 推荐名单。
4.足交 公示。足交 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5.结果上报。公示结束后,足交 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。学生处审核各足交 上报的初选名单,形成汇总名单,并在校内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,提出书面申请,材料报送分为系统报送、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。系统报送由足交 负责录入上报。
1.纸质报送具体要求:
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0日16:30前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:
(1)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纸质一份,正反打印);
(2)《足交 学生成绩单》(教务处盖章版);
2.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:
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0日16: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。材料包括:
(1)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(2)励志学生事迹。体裁为记叙文,第一人称撰写,内容真实,情感真挚,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,字数不超过2000字。电子版标题为:(学生姓名)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,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。字体要求: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,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。行距为固定值28磅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83952604
材料接收地点:诚明楼312办公室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足交 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10月17日